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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

发布时间:2026-10-13|栏目: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465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若干措施》,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强化门诊保障力度,在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逐步将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康复理疗门诊项目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若干措施》还提出,各地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以及中医、康复类等价格项目,上门服务费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报同级医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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